商保补位,让创新药更可及
2025-12-15 11:06:34
来源:
瞭望 2025年第50期
文 | 张冉燃
12月7日,我国首个《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正式亮相。目录纳入的19种创新药,几乎都是近年获批的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的药品。目录的推出,既是对创新药“用不起”的现实关切,也是统筹民生保障与产业激励,进一步优化医药创新生态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我国创新药支付主要依赖基本医保,但医保基金“保基本”的定位与创新药的高价值、高成本之间存在矛盾,难以完全覆盖高价值创新药。与此同时,商业健康保险也未能充分发挥其对创新药的补充支付作用。
首个商保创新药目录的核心价值,正在于通过制度设计,系统性回应创新药的可及性与产业持续创新难题:一方面,它引导商保与基本医保协同支付,推动创新药通过商保渠道触达患者,缓解患者“用不起”的费用压力;另一方面,它为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特征的创新药研发提供了清晰的支付预期。这种确定性的制度保障,无疑是激励药企勇闯新药研发“无人区”的基础性支撑。
目录的生命力在于动态优化和可持续运行。未来还需建立科学的动态调整机制,基于临床证据更新、药物经济学评价等定期优化目录品种。在支付机制方面,可探索推动商保与药企基于价值开展价格谈判,形成科学、透明、可持续的支付标准。
同时应当看到,目录的成效离不开政策的协同发力。比如,进一步加强与药品审评审批、知识产权保护、医疗机构用药管理等政策衔接,形成“加速上市—规范使用—合理支付”的完整政策链条,让创新药既能加速惠及患者,又能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成为患者的福音、产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