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收储土地破“三难”
➤进入三季度各地用于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专项债券发行有所加速,三季度月均发行325亿元,较二季度月均发行规模增长约49%,10月,河北省、重庆市两个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发行相关专项债,预计接下来更多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将加入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专项债的发行行列
➤政府确定收储价格时,通常以历史成本价或市场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基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协商折扣,价格往往较低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债)收储存量闲置土地,是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各地使用专项债收储闲置土地节奏加快,但与各地公示的拟收储项目相比,土地储备专项债发行节奏仍有待加速,政策落地面临估值定价、资产解押、利益协调等多重挑战。受访专家建议,政策推进需多维度协同,进一步细化细则、推动试点创新,形成可复制经验。
政策加持收储提速
去年以来,政策支持体系持续完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机制不断优化:自然资源部于2024年11月出台《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2025年3月自然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000亿元,重点用于投资建设、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消化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
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7月25日,各地共发行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45只,共937个项目,总规模2393亿元,占已发行专项债规模的12.33%。
受访专家表示,专项债收储土地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推进落地,对房地产市场具有积极作用。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说,今年专项债券作为地方政府收购闲置土地的重要财政工具,在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土地风险化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中指监测,截至10月24日,全国各省市已公示的拟使用专项债收购闲置存量土地的总金额超6200亿元,专项债实际发行/即将发行约2160亿元。
政策支持下,各地土地储备专项债发行节奏也逐步加快。4月8日,湖南正式发行2025年第一批专项债券,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规模达94.15亿元,占湖南全省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资金的41.5%;5月8日,2025年福建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正式上市,发行规模149.64亿元。其中,土地储备项目51个,金额为139.91亿元;5月20日,2025年浙江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二期)(三期)连发,合计发行总额191.87亿元,资金将用于杭州、温州、嘉兴、湖州、丽水等10个城市的70个项目。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进入三季度各地用于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专项债券发行有所加速,三季度月均发行325亿元,较二季度月均发行规模增长约49%,10月,河北省、重庆市两个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发行相关专项债,预计接下来更多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将加入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专项债的发行行列。
估值解押成焦点
受访专家告诉记者,当下政策支持体系日益完善,多地收储动作频密,但上半年专项债实际发行规模仍滞后于计划,反映出政策落地仍存多重难点,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收储价格确定难。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从收储价格来看,与出让时的成交单价相比,约50%的地块拟收储价格与成交单价的比值在0.8~1.0之间,约31%的地块比值在0.9~1.0之间,约17%的地块拟收储价格与成交价的比值在0.7~0.8之间,部分地块拟收储价格的折扣较大。珠海市今年第一批土储专项债项目的收储价格大多低于当初出让价,约八折或九折。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政府确定收储价格时,通常以历史成本价或市场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基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协商折扣,价格往往较低。
多地受访从业人士表示,开发商因前期投入或地价上涨预期,难以接受过低价格。部分地块需按“重置价”收购,但开发商不愿接受,而政府又需确保资金平衡,避免高买低卖。部分房企对价格预期过高,或采取拖延谈判的策略以待更有利条件,双方难以达成一致。
土地抵押解除难。大多数房企在拿地后便将土地抵押给金融机构,甚至经历多轮抵押。解押是收储前提,但对资金链紧张的房企难度较大。
业内人士认为,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回收需协调多方利益,易引发司法纠纷。合作地块更因价格接受度和利益分配问题回收艰难。中部省份一房企负责人说:“许多土地以六折抵押给银行,回购价低于此就意味着房企需贴钱还贷。”
从现有的拟收储项目企业类型来看,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当前拟收储的土地中,超80%属于地方国企。受访专家表示,民营房企缺乏解押资金,这是民企项目收储比例偏低的主要原因之一。
土地后续利用难。多位受访人士认为,如收储地块未来用途不明确,缺乏有效的市场消化渠道,易致土地再度闲置。如需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则可能面临补交地价、重新分割宗地等复杂流程,部分城市缺乏操作先例,且各地在土地闲置处置方面的法律解释与操作标准不一。严跃进认为,即使变更土地性质,其未来市场潜力仍值得商榷。
此外,土地储备专项债可能面临资金偿还风险。不少受访专家告诉记者,如市场持续下行,可能导致地块无法按期供应,或供应后收入无法覆盖债券本息。
多维度协同加快政策落地见效
受访专家建议,专项债收购存量住房的政策推进需多维度协同,完善规划体系,在政策设计上增强灵活性与执行力,在资金端实现多元化融资,在操作端平衡各方利益并简化流程。未来需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推动地方试点创新,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柴铎建议,构建“五年规划+三年滚动计划+年度计划”的管理体系。明确项目规模、在库规模、一级开发规模,指导预算编制,探索以项目库、资产包的形式进行审查。对收储土地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国有土地资产增值。建立项目条件公示、备案、意见征询机制,避免寻租风险,减少本地方保护。
在具体执行中,严跃进认为,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培训指导,要深入分析地块开发潜力、房地产市场周期及常见堵点问题,确保培训务实有效;同时应在收购前明确土地规划用途,实现有效二次利用。
针对土地估值,多位专家及相关干部呼吁建立公正的土地评估机制,避免单一按“重置价”或历史成本定价;建议通过政企协商,参考市场评估价灵活调整定价,并建立动态调价机制以应对市场波动。
陈文静建议,一方面扩大政策覆盖面,加大收购非地方国企项目的比例以形成有效供给;另一方面,严控专项债风险,确保项目收益覆盖债务本息。
“随着政策推进,更多地区将参考先行省市的做法,通过明确收储价格加快专项债券落实发行,进一步改善土地市场供求关系。”陈文静说。(采写记者:李亭 高婷 吴慧珺 卫韦华 李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