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售药平台责任应“在线”
2025-06-30 15:00:00
来源:
瞭望 2025年第26期
文 | 张冉燃
国家药监局6月19日公布5起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再次敲响网络售药警钟。
近年,网络售药凭借“线上下单、送药上门”的便利,迅速赢得公众青睐。数据显示,我国网上药品销售额从2020年的约190亿元,攀升至2024年的717亿多元,折射出公众对便捷购药的巨量需求。
但增长的数字背后,暗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此次曝光的案例中,江西省新余市渝亲大药房有限公司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并通过拼多多、京东、美团等第三方平台销售;浙江省杭州市顾之家大药房有限公司通过京东、天猫平台销售部分处方药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相关乱象直指部分网络平台在药品来源管控、处方审核等关键环节责任失守,从而将公众健康置于巨大的用药风险之中。
确保网络购药安全,亟需平台、监管和公众协同发力。
网络平台需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严把药品网络销售入口关,加强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另一方面,强化日常监管,做实处方审核机制,严格处方药销售管理。
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更智能、更严格的监管机制,提升对问题处方和异常交易的实时捕捉和精准打击能力。同时加大处罚力度,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公众也需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了解用药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做到理性购药、合理用药。
用药安全关乎生命健康,不容丝毫轻忽。平台企业尽责担当、监管部门强力治理、公众合理用药形成合力,是网络售药成为便民利民健康之桥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