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构建
➤德国通过提供多元政策支持、布局投资促进机构、建立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对跨国公司监管等途径,构建了系统全面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
➤中国可充分借鉴德国经验,从优化政策资源供给、打造专业服务网络、强化风险管理、深化企业自律监管等方面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
文 | 余稳策 王若琳
作为“出海”先行者,德国企业自20世纪70年代起便大规模向海外投资扩张,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其国际市场布局更不断拓展。德企“走出去”过程中,德国逐渐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海外投资服务体系。系统分析德国实践经验,总结其在政策支持、服务机构、风险管理、合规运营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对助力中国企业高质量“走出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德国企业“走出去”现状特征
“走出去”是德企重要选择。近年来世界经济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全球投资环境急剧恶化,制约了国际投资的流动。联合国贸发会议报告指出,2024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8%,其中德国下跌60%。即便如此,德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占GDP比重仍高达45%以上。据德国工商总会2025年3月发布的调查报告,40%的受访企业计划增加海外投资,可见德企的重要投资目标仍是海外市场。
“走出去”主体竞争优势明显。以大型跨国公司为主、中小企业协同跟进的市场主体积极作为,巩固了德企在全球的领先地位和德国制造业的产业竞争力。据统计,德国拥有世界500强企业29家,“隐形冠军”企业数量全球占比较高。西门子、大众、巴斯夫等工业巨头通过绿地投资或并购深化全球布局;“隐形冠军”等中小企业依托高端和细分领域竞争力,逐步在海外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
“走出去”区域分布日益多元。受地缘政治因素驱动,为降低风险、拓展业务,减少对单一市场依赖,德企纷纷选择在更广阔的市场开展布局,对中国、东南亚、北美等地区的投资保持了良好增长态势。2024年德企在华新增投资57亿欧元,同比增长25%;西门子宣布在新加坡投资2亿欧元修建自动化技术工厂;宝马、大众、博世、西门子等陆续在墨西哥建厂,德企海外布局范围不断延展。
“走出去”产业体系完整成熟。德国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撑起企业国际化扩张。技术密集型制造业是德国产业的核心支柱,汽车、机械制造、化工制药、电子电器四大行业贡献了超过70%的海外营收。服务业国际化进程也显著加快,金融、保险、物流等产业迅速发展,培育了包括德意志银行、德国商业银行、DHL全球物流公司等世界顶尖服务业企业,为德国制造业“出海”提供了重要支撑。
德国对海外投资提供体系服务
一是提供政策资源支持。德国政府通过多元化政策工具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障体系,在资金、税收和保险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
资金上,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是受联邦政府委托执行信贷业务的主要机构,通过下属子公司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为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提供专门服务,包括中长期贷款、融资担保、投资参股和咨询服务等,以超低利率定向支持中小企业面向发展中国家投资,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的结构性难题。
税收上,德国实行有利于企业海外投资的税制安排,通过直接的境外所得豁免优惠,为本国企业跨国经营活动提供显著的激励效应。
保险上,为最大限度减轻海外投资风险,德国政府以出口信用保险和投资担保方式为企业提供境外保险业务,前者由专业企业承保并由德国政府提供再担保,覆盖买方违约风险和政治风险,适用于出口贸易和海外工程项目;后者由德国政府直接提供担保,覆盖征收或国有化风险、战争或内乱导致的资产损失风险和外汇管制风险,适用于非洲、拉美等高风险市场,覆盖期限可达15至20年,其覆盖期限和覆盖范围的广泛性为德企提供了相对周密的保障。
二是布局海外投资促进机构。德国构建了全球领先的投资促进机构网络。这一体系以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为核心枢纽,整合了包括德国政府、德国工商总会、德国海外商会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多方资源,形成了覆盖投资全周期的专业海外投资服务体系。
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是德国联邦政府的官方投资促进机构。作为促进德国对外投资最为重要的部门,在全球市场研究、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商务对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德国商会的全球网络是德企以较低成本获取关键资源的最佳渠道。德国工商总会与德国海外商会相互协调共同助力德企全球化运营。德国工商总会主要负责协调和管理国内投资促进政策,德国海外商会通过其商务平台和会员服务强化德企与全球各地业务、市场等方面的联系,目前全球90余个国家或地区均设有海外商会。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成立于2011年,是德国联邦政府所有的公益性企业,已在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技术合作项目,帮助德企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这些投资促进机构降低了企业的“出海”成本,通过专业化的服务有效规避了各类投资风险,成为德企全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三是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德国企业的海外投资风险管理体系涵盖企业组织形式、投资前评估、投资后应对的全链条流程,以确保企业在全球化经营中能有效规避风险。德国企业风险管理的成功关键在于将精密控制理念与现代管理技术深度融合,形成制度约束、技术赋能和组织协同的有机整体。
在组织层面,德企形成了集团、区域与业务单元三级治理的风险管理结构。许多德企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集团层面设立了可向监事会直接汇报的首席风险官垂直管理和跨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业务层面配置专职风险经理和实施风险官派驻制,如巴斯夫在78个国家设立区域风控官。
在流程管理方面,进行海外投资前,德企会委托专业投资咨询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德国官方机构等,对海外投资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针对市场可行性研究、竞争分析、投资回报预测、商业信用风险、支付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企业抗风险能力,从源头上降低企业海外投资风险。其中会充分运用量化管理工具和数字化平台,如西门子采用VDA风险分析框架和蒙特卡洛模拟等量化工具,博世集团部署了SAP GRC(治理、风险与合规)等数字化平台,通过数字化手段实时监测各类国家风险指标。
在风险应对层面,企业主要通过保险工具组合和计提风险准备金的方式保证稳健经营。此外,德国跨国企业均会制定标准化危机管理手册,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反应,将海外投资损失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四是注重跨国公司行为监管。德国政府建立了多层次的跨国经营监管框架,要求其严格遵守本国及东道国相关法律制度,强化对跨国公司行为的规制管理,确保企业国际化进程符合国际规范与可持续发展原则。
合规监管体系上,德国政府严格遵循国际劳工组织标准和经合组织(OECD)跨国公司准则,对本国企业在海外运营中的员工权益、环境保护、公平竞争以及信息透明度等实施全面监管。
同时,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特别重视对金融机构跨境业务的监督,重点针对银行业和保险业开展的国际资本流动进行动态监测,并定期编制系统性风险分析报告呈交联邦财政部,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反垄断机制中,联邦卡特尔局与欧盟相关机构联动合作,对德企大型跨国并购案进行双重审查,避免形成区域性垄断。
企业自律和风险规避中,对外,德企表现出明显的制度偏好特征,通常优先考虑于法治环境健全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以降低政策不确定性和法律冲突风险;对内,德企普遍在公司内部制定详尽的规章管理制度,要求总部与子公司同时遵守德国及东道国法律,形成“双重合规”约束。通过制度刚性提升企业全球经营的可持续性,成为德国跨国公司在ESG(环境、社会、治理)评级中普遍领先的关键因素。
在德国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上,人们参观氢能德国展区(2025 年 3 月 31 日摄) 杜哲宇摄 / 本刊
完善中国海外综合服务体系路径启示
一是扩大多元化政策资源供给,构建资金支持、税收激励、保险信贷和信息服务政策取向一致、协同发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完善资金支持体系。设立专项国际化发展基金,利用我国政策性银行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和融资担保,加快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可考虑将共建“一带一路”项目与海外投资结合,对新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提供支持。
优化税收激励政策。扩大境外所得税抵免范围,简化抵免层级和抵免限额的复杂计算,探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境外股息免税政策。与更多国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区分投资国家、地区和行业,采取差异化税收优惠政策,并加入资本利得免税条款,降低企业海外并购的税务成本。
健全海外投资保险机制。建立健全涉外投资信贷和保险政策体系,充分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平台,规范政策性业务,扩大政治风险保险覆盖范围,探索延长保险期限和针对高风险地区保险项目。建立政府再担保机制,分担商业保险机构承保风险,降低企业保费成本。
提升信息与咨询服务能力。整合贸促会等机构资源,开发海外投资大数据平台,提供国别市场分析、法律合规指南和实时风险预警。考虑设立国际化专家顾问团,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战略咨询,协助对接东道国资源。
二是建立立体式专业服务网络,构建政府引导、机构作为与商协会参与的专业服务体系。
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对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适当放宽投资审批权限,对符合国家发展导向的境外投资项目全面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年度修订机制,动态调整投资限制领域目录,明确禁止类、限制类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方法,同时简化合规申报程序。推动各级政府引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研究制定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出台境外投资产业导向政策。
强化核心机构职能。可考虑在共建“一带一路”节点国家设立常驻办公室,统筹全球市场调研、政策解读和项目对接等服务。依托贸促会和海外中资企业协会,在重点国家建立中国商务中心,提供中资企业合规支持、危机响应等本地化服务。
发挥商协会纽带作用。推动中国工商联与海外华人商会、中资企业协会合作建立全球商会网络,实现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选择光伏、电动汽车、工程机械等优势产业,由行业协会组织采取联合体投标方式共同承接海外大型项目。
三是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控制,构建企业内部风控机制、投资前风险评估与投资后风险应对同步推进、全面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
完善企业内部风控机制。引导大型央企、民企设立境外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配置国际法、地缘政治、跨文化管理等领域专家顾问和工作人员,形成垂直管理与横向协同相结合的矩阵式架构,实现风险标准的统一制定与属地化执行。
完善投资前风险评估。要求企业对东道国开展ESG尽职调查,对东道国政治稳定性、法律健全度及市场成熟度等进行量化测评。开发基于AI技术的全球风险监测平台,加强高风险地区安全情报收集与分析工作。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筛选机制,建立项目分级评估制度。
完善投资后跨国风险识别应对。加快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加入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资金自由汇出条款等,保障中企合理权益。鼓励企业建立适当规模的风险准备金池和保险组合计划,探索建立跨国经营应急协调小组,加快协助企业制定《海外投资风险管理手册》,明确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识别方法和处置预案。
四是深化全方位合规自律监管,构建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并驾齐驱、分工明确的自律监管体系。
依托相关部门管理系统,设立数据指标量化分析体系,有效监控企业国际化运行情况。推动形成由行业协会、驻外经商机构、境外中资商会和投资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协调体系,通过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企业自律层面,构建强制合规门槛,在双边投资协定中加入合规互认条款,制定境外投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可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双重合规制度,要求企业同时遵守中国与东道国法律,并将其作为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的前置条件,制定可量化合规资源配置标准且及时对外公布。
(余稳策: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欧洲所研究员;王若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