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率先垂范商用车新能源化

2022-06-22 14:27:29 来源: 瞭望 2022年第25期

  

全球新能源商用车发展窗口期已经到来,北京应牢牢抓住这次变革机会,加快自身产业和市场的同步发展

以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为遵循,除应急、重大活动保障等特殊情况外,建议城市公交、环卫、邮政等运营类车辆率先开展商用车的全面新能源化替换

  文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夕勇

  

  作为首善之地的北京,商用车新能源化能够带来显著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通过统筹规划、顶层设计、策略路径、配套措施等全方位的系统安排,可以全面加快北京市商用车的新能源化转型,打造全国超一线城市的低碳标杆。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夕勇发布北汽集团“blue 卫蓝计划”,深入推进“双碳”目标达成    北汽集团供图

  北京率先实现

  商用车新能源化很有必要

  商用车新能源化是北京减排降污的重要抓手。《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与《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别要求2025年交通行业营运车辆碳排放总量较2019年下降10%以上,PM2.5年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左右。目前北京市商用车保有量超过60万辆,虽然占机动车总保有量比例仅为10%左右,但碳排放占比却超50%,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占比80%以上。据估算,如果北京商用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替代,每年可实现二氧化碳减排超千万吨,能够降低全市碳排放总量10%左右。

  全球商用车新能源化变革的窗口期已经到来,北京应牢牢抓住这个机遇。商用车新能源化是世界多国的普遍做法,其中欧盟在针对重型车的二氧化碳排放标准法规中要求,2025年起新注册重型卡车排放较2019年减少15%。总的来看,全球新能源商用车发展窗口期已经到来,北京应牢牢抓住这次变革机会,加快自身产业和市场的同步发展。

  商用车新能源化有助于产业升级与区域协同发展。2021年北京市汽车产量135.5万辆,汽车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12.2%,是全市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加快商用车的全面新能源化,不仅能够推动属地整车企业与传统零部件企业朝着纯电、氢能等方向加速升级转型;更重要的是,商用车发展具有很强的场景导向、区域导向,借此机会,新能源商用车产业能够更好地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以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北京在商用车全面新能源化上发挥引领作用至关重要。2021年北京新增新能源商用车的渗透率为9.3%,尽管呈现同比上升趋势,但相较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仍有差距。刚刚发布的《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市属公交车、出租车实现100%新能源化,办理货车通行证的4.5吨以下物流配送车辆(不含危险品运输车辆、冷链运输车辆)100%为新能源汽车,这彰显了北京市的巨大决心和明确目标。

  五大策略加速推进

  加强统筹规划、顶层设计。系统推进商用车新能源化发展,建议设定总体时间表和年度推进目标,并按照分车型、分区域、分阶段、有节奏推进落地实施。基于使用场景和工况,结合商用车的产品功能和特点,坚持“宜油则油、宜电则电、宜氢则氢”的原则,差异化选择技术路线。对暂时不具备进行新能源化替代的山区线路、应急保障等应用场景,充分结合实际条件,采用传统燃油技术路线;对公交、环卫、城建、城市物流配送等重点场景,可多采用纯电动技术路线;对干线物流等大马力柴油机应用场景,采用氢燃料电池技术路线。

  先高后低,优先替换高排放车辆。北京市目前仍有一定数量的高排放老旧车辆,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商用车保有量4.9万辆,占比8.1%;国Ⅳ排放标准的商用车保有量13.4万辆,占比22.0%。在加强对高污染高排放老旧车辆的管控时,建议梳理车辆分布及痛点难点,平衡好卡车司机基本权益以及保证物流行业通行效率,高效有序推进老旧柴油车的淘汰与更新。2025年建议必须实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商用车的全面新能源化替代,并逐步加快国Ⅳ排放标准的商用车更新。

  先大后小,优先替换大型车辆。2021年,北京市重型商用车(GVW≥14吨)总保有量约8.6万辆,占商用车总保有量比例14.1%,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高达800万吨左右。与此同时,重型商用车新能源化比例依旧较低,2021年市场渗透率仍不足1%。建议优先替换高排放的大型车辆,在城市建设、市政环卫、区域倒短等运距较小,且点对点运输的适宜场景,引导现有大马力柴油机等中重型货车替换为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车辆。

  先城区后郊区。以减少城区集中排放、提升城区市容市貌为出发点,考虑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建议优先完成城区商用车全面新能源化替代,后逐步向远郊等地区推进。城区新能源化替代的经济、配套设施等条件更为成熟,应用场景更丰富,通过城区优先替换,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逐步带动远郊区发展。

  先运营类后非运营类,即优先推动运营类车辆及重点企业替换。以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为遵循,除应急、重大活动保障等特殊情况外,建议城市公交、环卫、邮政等运营类车辆率先开展商用车的全面新能源化替换,即在2025年基本实现全面新能源化。同时,建议重点加强央企、国企等优先对新能源商用车进行示范与规模化替换。如城市配送物流车等,建议以车队运营管理为抓手,大力推动全面新能源化替代。

  配套政策支持和技术产品保障

  持续推进、严格落实路权倾斜政策。建议加大开放新能源物流车路权,增加企业车辆通行比例,对于购买新能源城市物流车的企业,给予1︰1城市货运通行证,满足城市配送需求。同时,优化调整各区现有货车全面限行政策,给予新能源货运车除高峰时段全天不限行政策。在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等区域,小范围试点“零排放物流区”,试运行全天禁止燃油物流车驶入、新能源物流车全天不限行的政策。

  给予必要的财税支持。建议延续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政策,制定重型车“油换电”激励政策,给予置换补贴。根据国Ⅲ燃油车的报废规模和财政能力,建议优化补贴办法、调整补贴专项基金,加快推进国Ⅲ车辆新能源化替代。

  加快完善充电换电设施配套建设。建议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适度超前建设慢充/快充场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加快高速、交通枢纽、物流场站等重点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审批、用地及电力增容等方面,简政放权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给予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一定的初期资金奖励。

  支持新能源商用车专用平台开发及创新发展。建议引导并加大对新能源商用车正向开发平台建设的支持,推动整车架构设计、动力驱动系统、自动驾驶、线控底盘等关键技术突破,加快纯电动、氢燃料商用车下一代专用产品的投产应用,同时培育新能源商用车关键零部件的集群化、区域化发展。

  加快重点企业替换推广。建议充分发挥国有及大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优先购置属地整车企业产品。特别是针对建材、煤炭、有色金属、城市渣土等相关企业,建议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推动逐步扩大新能源商用车应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