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何对互联网平台疑虑重重

2022-01-17 16:44:04 来源: 瞭望 2022年第3期

  

2022年1月6日,美国首都华盛顿国会大厦外摆放蜡烛纪念国会山骚乱事件一周年 阿伦摄/本刊

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被评为2021“年度恶人”

互联网公司权力过大,又不用负太多责任,事实上成了网络舆论规则制定者

互联网平台把责任变成了权力,只要可以解释为需要监管,平台就有了随意删除内容的权力

作为新渠道的互联网平台取代传统商业渠道后,更容易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扩大“不对称”

其监管方向并未深入信息传播原理的根本,而是集中在隐私保护和反垄断等非关键问题上

  文 | 陈经

  有两样东西使美国成为了最特殊的资本主义国家。一个是全球金融支付系统,一个是全球互联网。以这二者为依托,美国分别形成了美元霸权和互联网霸权。

  全球经济的发展需要方便可靠的电子化金融支付系统,基于这种需求,多国银行于1973年合作建立了SWIFT国际结算系统。这个系统本应是开放、中立、去中心化的,但由于金融信用具有特殊性,美国利用其国力优势,以世界各国几乎都需要的石油贸易为推手,将美元迅速推广成为全球主要货币。如今美元占全球外汇储备比例达到六七成,尽管美国的GDP只占全球四分之一左右。

  全球互联网本应与电话系统一样去中心化,但从技术角度来看,互联网是从美国起源的,基于TCP/IP协议的互联网架构的域名管理需要有根服务器这样的中心结构,而根服务器早期都分布在美国。直到2016年美国商务部将域名管理权移交给作为非营利性国际组织的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美国才不再拥有全球互联网管理的中心地位。

  美国在全球互联网领域的霸权地位,并非技术框架决定的。互联网之上的软件公司才是更关键的因素。

  在搜索、社交、电商、媒体、娱乐等多个领域,美国互联网巨头占据了垄断性的全球市场份额。全球多国互联网市场大门敞开,任美国公司随意占领。例如,在全球搜索市场,美国的谷歌和Bing占据了超过85%的份额。2010年以后,美国互联网公司更是远远甩开了其他类型的公司,其中还出现了一些市值超乎想象的巨头,如市值接近2万亿美元的谷歌、亚马逊以及约1万亿美元的脸书。

  互联网霸权和美元霸权一样,已经成为美国经济极为重要的基本面,使美国拉大了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差距。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美式资本主义制度,已经演化到了“互联网资本主义”的阶段。

  互联网公司不是普通公司,而是社会发展深层次的基础架构。互联网深刻改变了全球社会生活的同时,也使多国的政治与经济制度深受冲击。

  近年来,全球多国发起了针对美国互联网巨头的反垄断运动,比较典型的是2017年欧盟对谷歌开出27亿美元巨额罚款。如今,美国内部也对互联网公司疑虑重重,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甚至被评为2021“年度恶人”。

  美国依靠互联网巨头在世界上获得了巨大利益,而今却不得不警惕“互联网资本主义”新阶段的问题。

  平台的霸权

  美国国会山骚乱一周年之际,一些媒体再次提出,无论是当时煽动起民众的愤怒助推暴力升级,还是后来的禁言和封号操作,都表明美国的互联网管理原则在经过多年实践后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集中体现为互联网公司权力过大,又不用负太多责任,事实上成了“网络舆论规则制定者”。

  在互联网兴起之初,美国就出现了“平台”这种新生事物。对于一些用户在平台上发布不雅内容,美国也有过争议。美国国会在1996年将相关问题纳入了《电信法》的管理范畴。其中影响重大的社交平台230条款规定:平台不需要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负责。

  出台这个条款的原因是,当时认为互联网平台对内容即时监管在技术上是不可行的,如果要平台对内容负责,将极大增加成本。

  这个230条款对互联网平台的发展非常关键。除了淫秽色情人身攻击等内容,用户还上传了很多侵权内容,包括版权明确的音频、视频、文字等内容。

  对于这类问题,美国经过讨论后推出了一个“避风港原则”:平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需要对用户自行上传的侵犯版权的内容负责,但是如果有人来告,平台就需要删除相关内容,保护版权。

  这给了互联网平台推诿的借口——装作不知道,事实上却靠大量侵权内容吸引用户。拥有版权的公司发起维权,平台也只是删除了事,不会被罚款。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明目张胆侵权的网站在上世纪90年代末的互联网狂热期甚至“带病”融资成功上市。

  由于侵权太过严重以及发生了儿童色情内容被上传到平台上等恶劣事件,美国政界又商量出了一个“红旗原则”:如果平台上出现了“众所周知”的犯法行为,像红旗一样醒目地出现在互联网环境中,那么平台就需要立刻监管,而不能找借口说是用户的责任。

  但在实践中,互联网平台把这个责任变成了权力——只要可以解释为需要监管,平台就有了随意删除内容的权力。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美国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逐渐形成的互联网平台监管原则存在严重偏差。究其原因,既有美国政府对新生事物影响力的轻视,也有其欲借助互联网平台在全球推行“自由”理念的动机,还有新兴资本集团游说引导的作用。

  由于监管原则存在偏差甚至为互联网公司提供了权力,美国互联网平台如鱼得水,捞到的几乎全是好处。传统媒体和内容公司,只能针对互联网平台实在说不过去的侵犯版权行为发起维权,无法阻止互联网平台的壮大发展。

  现在,美国互联网平台公司已经成为了庞然巨物,逐渐渗透进生活的各个方面。

  它们是音频、视频、文字内容的展示平台,同时掌握着信息发布权。在既有法律条文的解释下,互联网平台公司可以肆意侵犯言论自由,消灭反对者。理论上用户可以到其他地方去行使“自由”,但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影响越来越大,它们本身已成为舆论场的主体。

  它们已经成为多种商业行为的替代性渠道,平台上的海量用户数据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美国互联网平台的广告业务收入已经超过了传统平台,其收入上升趋势还在延续,而且收益集中在少数几个头部公司。竞争者无力与其抗争,因为要付出极高的技术和获客成本。

  美国互联网平台巨头已经建立了云服务、硬件系统、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多重“技术性壁垒”,只需简单的操作,就能建立起平台霸权。虽然美国宪法体系表面上保护“言论自由”,但互联网平台却拥有了超越法律的实际权力。

  这就出现了一个悖论:监管的目的是好的,为了保护言论自由和版权、清除不良内容,但最后却被互联网巨头利用,成为其实现平台霸权的工具。

  加剧社会分裂

  互联网让人类进入信息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能力飞速发展。但在美国,信息时代并未提升民众的认知水平,互联网平台反而让人们更加扭曲偏执。

  最明显的是“信息茧房”问题。一些人心理上偏听偏信的倾向被互联网平台放大了。经过平台诱导,一些人只听到了自己想听的,且信念越来越坚定。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选民在一些价值倾向上的分歧本来是可以融合的,但这些分歧被一些政客利用、固化,又在互联网平台上被误导强化了。可以说,新世纪以来美国国内政治的最大变化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基本群体的大分裂,互联网平台加剧了这种分裂。

  另一大问题是“极端化倾向”。由于基础教育存在问题,美国大量人群没有足够的逻辑辨析能力。过去传统媒体单向传输的模式下,社会总体上较为推崇少数精英的学识,因此尚能维持基本的逻辑和格调。但是在互联网平台上,信息传播变成了双向即时反馈,人群互动性增强。人们发现,越是简单好理解的极端观点越能“圈粉”。例如,性少数群体就利用民主党的价值观发起了一些极端化运动,逐渐形成了一些社会禁忌,在社会上影响力越来越大。共和党的基本盘则在疫苗问题上不讲科学、相信阴谋论。互联网平台非但没有弥合化解美国选民的分裂和冲突,反而让分裂愈演愈烈。人们在互联网上找到各自“称心”的信息来源,如带有强烈阴谋论和邪教特征的QAnon组织,导致美国社会底层乱象频发。

  在互联网平台上,美国民众整体教育水平低的缺陷被放大了,精英集团无力应对。例如对于谣言,本来传统媒体还能有底线地进行一些辟谣,但互联网平台上的操作要复杂得多。

  美国政治制度的根基是选民的基本理性。过去两党虽然对立但也有一些默契,比如通过操控媒体共同维持了选民的基本理性。互联网成为社会制度越来越重要的基础后,引入了越来越不可控的极端因素,选民理性让位于极端,美国也陷入了明显的制度危机。

  渠道的垄断

  互联网是基础设施,其最主要的经济价值是渠道。

  渠道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最核心的词汇之一,其本质的特征是要制造“信息不对称”。秉持资本主义逻辑的渠道,会在两头建立“不对称”的信息优势并扩大这种不对称。一边,它要维持对生产者的信息优势;另一边,它要维持对消费者的信息优势。生产者接触不到消费者,产品或服务就卖不出去;消费者时间精力有限,通常只会按渠道安排的方法消费。面对强大的渠道,消费者和生产者通常都无力抵抗。

  渠道需要活力,但也引入了“魔鬼的诱惑”。渠道会诱导消费者的不理性,让整个生产-消费环节产生更多毛利;渠道也会压榨生产者,在利润分配环节抽取更多利益。

  作为新渠道的互联网平台取代传统商业渠道后,更容易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扩大“不对称”。

  比如,商家想在亚马逊平台开店,需要交纳月服务费、商品销售抽成、物流费用等,目前美国站大部分类目的佣金是商品售价的15%,还有个别类目的佣金会有不同。

  苹果公司借助手机硬件和操作系统入口,也在互联网业务中收益极大。它通过垄断制造“信息不对称”的模式更为凶狠:以系统安全为借口,不允许用户从官网或第三方渠道安装APP,只能从苹果应用商店安装,苹果公司抽成30%。

  渠道利润分成博弈是市场经济的一部分,但是,渠道建设需要自由,不应人为堵掉造成垄断。

  监管是否对位

  如今,美国政府也认识到了互联网对其内部的副作用,加强监管的呼声日益强大,与上世纪90年代宽松的氛围大不相同。目前来看,其监管方向并未深入信息传播原理的根本,而是集中在隐私保护和反垄断等非关键问题上。

  由于传统上非常重视个人隐私权,美国对互联网平台滥用用户信息的行为发起了针对性的运动,脸书成为最大的靶子。但稳私保护做得再好,也解决不了用户陷入信息茧房、日益非理性等大问题。

  美国有丰富的反垄断历史,曾经起到过积极的作用。AT&T和IBM或被拆分或被要求放开技术限制,微软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也遭到了反垄断调查,险些被拆分。近年来,脸书和谷歌也分别遭到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司法部的反垄断诉讼。一些舆论认为美国又到了“每20年大搞一次反垄断”的周期。但是,美国互联网平台公司的权力,来源于早期监管体系的漏洞,并非反垄断等商业行为能解决的,而是需要准确地对互联网平台的运营行为进行界定。

  多年来,美国一直存在政客与互联网平台相互利用的情况。这种相互利用,直到发生国会山骚乱才令美国警醒。如今,监管难题不仅在于约束互联网平台的权力,更要反思其与政治的交集。